1、来信反映问题请严格遵守《信访条例》和本《写信须知》要求。
2、受理范围:“县长信箱”主要受理群众或社会组织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等,原则上不予受理,建议您向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反映。
3、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或地址,以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不得冒用他人姓名或联系方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管理员受理信件前电话核实,确认冒用他人信息,信件将不予受理。
4、反映问题一事一议,便于部门转办调查处理,涉及多方面的,可以分别来信反映。反映问题要交待清楚事件原委,做到有理有据,注意措辞,注意别字,注意格式。
5、对信件答复有异议的,应向承办单位跟踪监督,仍不能解决的,可再次向信箱投诉。
6、请牢记您信件的编码,以便跟踪查询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