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党委统一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和硕县党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从2018年4月中旬起,县党委启动第四轮巡察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党委巡察组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下列情况:一是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方面,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二是遵守“六项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作风不实、措施棚架、“四风”“四气”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自治州党委九条规定及《和硕县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的问题;四是县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情况和问题。
为加强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了联系群众信箱、电子邮箱和信访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规定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1、县党委第一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社保局。
巡察组驻地:党政大楼727办公室
信访接待人:班海莲、李佑萍
信访举报电话:18699682067、18009964950
信访电子邮箱:hsxdwxcz1 @163.com
2、县党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安监局。
巡察组驻地:党政大楼720办公室
信访接待人:曹文硕、刘琴
信访举报电话:17709965818、13667545999
信访电子邮箱:hsxdwxcz2 @163.com
3、县党委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档案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
巡察组驻地:党政大楼725办公室
信访接待人:刘国瑞、马琛
信访举报电话:13369072121、18196231807
信访电子邮箱:hsxdwxcz3 @163.com
和硕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