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州党委、州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扶贫项目专项清理工作,现就具体内容和举报方式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告知如下:
一、方法步骤
此次扶贫项目专项清理工作从2018年6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为期三个月,7月15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前,以清退违规侵占扶贫款物、纠正以往错误为主,期间凡是主动说明问题、主动整改、主动退还补贴资金的,可以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7月15日后,对于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从严从快坚决查处。
二、主要内容
(一)畜牧产业脱贫项目专项清理。对全县畜牧产业脱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牲畜、家禽发放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查处在牲畜、家禽购买、发放过程中虚报冒领、贪污截流、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在牲畜棚圈、禽舍及青贮饲料池建设过程中以次充好捞取好处、收受回扣;在生产资料补贴发放中,雁过拔毛、贪污侵占;在生产养殖监管过程中工作漂浮、疏于管理,不能及时发现和控制牲畜疫情,导致牲畜、家禽大量死亡等问题。
(二)安居富民工程专项清理。对全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及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专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查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项目资金;建房物资以次充好捞取好处、收受回扣,党员干部以及不符合规定人员违规享受安居富民、定居兴牧政策等问题。
(三)农村低保专项清理。对全县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低保资格审批时,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甚至冒用他人身份,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占为己有;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对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未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等问题。
(四)农村土地清理项目专项清理。对全县基本农田建设和设施农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查处虚报低质土地整治面积,套取项目资金,建设防渗渠、大棚、拱棚时以次充好捞取好处、收受回扣;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占用、承包集体土地,与民争利等问题。
(五)扶贫小额信贷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专项清理。对全县扶贫小额信贷申请、发放以及“两免”扶贫贷款补偿基金和贴息等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查处在扶贫小额信贷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甚至冒用他人身份,违规申请小额扶贫信贷使用;在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以及补偿贴息等过程中暗箱操作、违规操作或使用等问题。对全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审批、实施等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查处骗取、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996-5627084
来信举报:和硕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