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2017-08-20 来源:和硕县消防大队 作者: 浏览量:119
8月19日,和硕县制定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将在全县范围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方案》明确,此次高层建筑的治理范围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和在建高层建筑。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二是建筑消防设施;三是安全疏散设施;四是管道井;五是电气燃气管理;六是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不履职问题。
《方案》明确,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措施主要有十项,一是严格外墙外保温材料;二是完善建筑消防设施;三是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四是严格执法铁腕整治;五是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六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七是建强微型消防站;八是加强消防宣传培训;九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十是严格责任追究。
《方案》指出,将通过此次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力争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本解读材料由和硕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全文链接】http://www.xzycjy.com/index.php/cms/item-view-id-31053.shtml
上一篇:
《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
下一篇:
《和硕县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